老二(小四)要參加學校下學年,
前往香港參訪的親善大使甄選,
報名時必須繳交一份研究計畫,
本來想說她學舞蹈多年,
也許可以朝香港的藝術文化方向思考,
沒想到小姐選擇的議題是:
【香港法律與大陸法律的差異比較。】
起因是他看到某政論節目在討論詐騙犯的話題,
稍微提到兩地法律內容不同,
他很好奇想去了解!
哇賽~這個議題嚇到媽媽了,
怎麼也想不到一個四年級小學生會對這有興趣啊!
呀~媽媽我的腦袋瓜真的很平凡,
平常很難跟你討論高深的知識(所以你經常問這個你也不知嗎),
就只能支持你、幫忙你找資料了!
去吧!我的驚奇美少女!